3.1 机器人装球后到达 S&E。
3.2 从 S&E开始,机器人按运球路径区段的顺序到达每个必达点。到达 S&E 或必达点的标准是机器人完全覆盖红色圆形标记。
3.3 在每个区段中,机器人至少要完成一次使球落下再反弹后持有的运球动作,此后,机器人应到达该区段的终点,才算是成功运球。
3.4 运球时,球自由落下或机器人加力落下均可,无论哪种情况,均不得违反竞技赛规则中的 6.4.1 和 6.4.2。
3.5 球在落下、反弹被机器人持有的过程中,机器人保持静止或仍在行进均可。
3.6 某一区段运球不成功,参赛队有两种选择。一种是选择重试,机器人装球后在此不成功区段的起点开始运球;另一种选择是忽略这一不成功区段,机器人装球后直接从下一区段的起点开始运球,但是,此后机器人不得再在忽略的区段中运球。
3.7 在某一区段运球成功,记5分。
3.8 比赛场地上闲置的球由志愿者在不影响比赛的情况下清出场外。
3.9 所有区段遍历后,无论是否成功运球,比赛结束,停表记时。否则,240秒比赛时间到,比赛结束。
3.10 重试
3.10.1 重试是参赛队对机器人在某区段运球不成功或出现故障的处置方式。
3.10.2 重试前,已完成的运球区段有效。
3.10.3 重试、装球可在运球路径以外的 3分区任意位置进行。
3.10.4 装球后,在裁判的允许下,机器人回到运球不成功区段(可由参赛队员完成)的起点重新启动,开始运球过程。
3.10.5 每场比赛中,重试的次数不限。
3.11 排名
3.11.1 每支参赛队可以参加两次运球挑战赛。以两次中的最好成绩作为最终成绩。如果参赛队只参加一次运球赛,该场比赛的得分即为该参赛队的最终成绩。
3.12.2 排名的流程为
(1)得分高的队伍在前。如持平,用时少的队伍在前;
(2)如仍持平,机器人轻的队伍在前。
(3)由裁判确定。
3.12.3 根据排名确定运球赛的冠、亚、季军(1名)和一、二、三等奖。